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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办理

发布时间:2005-4-29   人气:2705   来源:   作者:
 
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第三十二条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它工程设施,必须持有有关批准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规划提出的规划设计要求,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其他有关批准文件后,方可申请办理开工手续。
二、受理范围
(一)管线工程包括:
1、给水工程:水源、输水、配水管线及附属设施;
2、排水工程:雨水、污水,干、支管线及附属设施;
3、电力工程:低压、高压、超高压输配电和路灯、交通指挥信号灯等地下电缆、架空线路及附属设施;
4、通信工程:市话、长途、专用、军用通信,广播电视、电信传输地下电缆、架空线路和微波通信及附属设施;
5、燃气工程:天然气、煤制气、液化气和各种燃油气管线及附属设施;
6、热力工程:蒸汽、热水,干、支、回水管线及附属设施;
7、城市规划建设发展需要的其他管线工程及附属设施。
(二)道桥工程包括:
1、有轨交通工程(包括铁路干线、支线、专用线、地铁、轻轨交通及附属设施);
2、城市道路、公路、高速公路、桥、涵、隧道、立交(包括人行天桥和人行地道)、停车港湾、场站及附属设施。
(三)其他市政工程包括:河渠、港口、码头等。
(四)属建筑工程配套的市政设施,与建筑工程同时报批。
三、市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办理程序及要求
(一)、核定市政工程设计范围和规划设计要求受理条件与承办要求
1、受理条件
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它工程设施,建设单位申请核定市政工程设计范围和规划设计要求,须填报《市政工程规划设计要求申请表》并附送下列图纸、文件:
(1)、建设工程计划批准文件。
(2)、工程示意图一份(1:20000比例以上现状管网图上标示拟建位置)。
(3)、大型市政工程项目应附送有关部门对工程的批复。
(4)、建设单位申请(拟建项目的想法和要求的说明及其他文件)。
2、承办程序及办理期限
(1)、报建大厅“窗口”部门审查、核收建设单位报送的有关申请文件、图纸和资料;
对于符合办理条件的,报建大厅“窗口”予以受理并发给建设单位立案回执;对于不符合办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建设单位补送有关文件、图纸和资料。审核时间应从补齐之日算起;
(2)、经审核同意的,由报建大厅“窗口”发给建设单位下列审批文件:
①《市政工程规划设计条件通知单》1份;
② 经核准的设计范围图1套;
经审核不同意的,将注明详细原因的《退件通知书》1份发给建设单位。
(3)、建设单位送齐应提交文件资料,报建大厅“窗口”予以受理并发给建设单位立案回执后,在法定工作日十天内审核完毕,发给建设单位审批文件。
(二)、审核市政工程方案受理条件与承办要求
1、受理条件
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及管线综合、市政公用管网的重大单项管线工程,建设单位应申请审核市政工程设计方案,须填报《市政工程设计方案送审表》并附送下列图纸、文件:
l         道路及管线综合
(1)项目批准计划、相关纪要文件
(2)《市政工程规划设计条件通知单》
(3)道路及管线工程方案设计图二份(包括目录、设计说明、平面图、横纵断面图、重要节点详图、附属设施图)
(4)《市政工程规划设计条件通知单》中要求送审的其他有关图纸、文件;
(5)符合唐山市管线设计数据交换标准的CAD DWG格式设计文件一套
l         给水、燃气、电信、电力、雨水、污水、供热、有线电视、微波通道等市政公用管线的重大单项管线工程
(1)项目批准计划、相关纪要文件
(2)《市政工程规划设计条件通知单》
(3)管线工程方案设计图二份(包括目录、设计说明、平面图、横纵断面图、重要节点详图、附属设施图)
(4)《市政工程规划设计条件通知单》中要求送审的其他有关图纸、文件;
(5)符合唐山市管线设计数据交换标准的CAD DWG格式设计文件一套
l         桥梁、地下通道
(1)项目批准计划、相关纪要文件
(2)《市政工程规划设计条件通知单》
(3)桥梁、地下通道工程方案工图二份(目录、说明、平面图、纵断面图、标准横断面图等);
(4)管线施工图二份(对于需要改造管线的工程)
(5)CAD DWG格式设计文件一套
说明:送审的设计方案图纸,应符合规范化要求,图纸需有设计单位图签、设计单位资格证书编号、设计人、校对人、审核人签名、有关部门颁发的设计出图专用章。
2、承办要求及办理期限
(1)、报建大厅“窗口”部门审查、核收建设单位报送的有关申请文件、图纸和资料。
对于符合送审条件的,报建大厅“窗口”予以受理并发给建设单位立案回执;对于不符合送审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建设单位补送有关文件、图纸和资料。审核时间应从补齐之日算起。
(2)、经审核同意的(对于重大市政工程的设计方案,规划管理部门应组织有关单位、专家会审),发给建设单位《市政工程设计方案审核意见单》1份和盖有“规划管理业务专用章”的设计方案图纸1套。建设单位方可委托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
设计方案经审核需作较大修改的,则退回设计方案1套并附《市政工程设计方案审核意见单》1份,建设单位应再次送审设计方案。
(3)、建设单位送齐应提交文件资料,报建大厅“窗口”予以受理并发给建设单位立案回执后,在法定工作日十天内审核完毕,发给建设单位审批文件。
(三)、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受理条件与承办要求
1、受理条件
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它工程设施,申请市政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需填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市政工程)并附送下列图纸、文件:
l         道路及管线工程、河道
(1)项目批准计划、相关纪要文件
(2)《市政工程规划设计条件通知单》、《市政工程设计方案审核意见单》
(3)、工程施工设计图二份(目录、说明、平面图、纵横断面图、大样图等。管线平面设计图比例应为1:1000,图上应标明工程范围内的地上、地下管线、绿化、构筑物、建筑物,管线穿越的道路交叉口、桥梁、河道、隧道、铁路等设施的最新现状资料和与拟建工程的相关尺寸)。管线隧道、超高压输电线路塔架、特殊管道的管架,应加送构筑物结构图、架型设计图和基础图各二份;
(4)新、扩建道路、河道工程报规划和国土局用地审批文件一份
(5)符合唐山市管线设计数据交换标准的CAD DWG格式设计文件一套
(6)《市政工程规划设计条件通知单》、《市政工程设计方案审核意见单》要求的其它有关资料。
l         桥梁、地下通道工程
(1)项目批准计划、相关纪要文件
(2)《市政工程规划设计条件通知单》、《市政工程设计方案审核意见单》
(3)桥梁、地下通道工程施工图二份(目录、说明、平面图、纵断面图、标准横断面图等);
(4)管线施工图二份(对于需要改造管线的工程)
(5)《市政工程规划设计条件通知单》、《市政工程设计方案审核意见单》要求的其它有关资料。
l         开设机动车出入口、断绿化带
(1)申请说明
(2)《市政工程规划设计条件通知单》
(3)建设用地总平面设计图两份(应包括停车场位置、面积、停车泊位数量、交通流线及交通影响分析等内容)
l         给水、燃气、电信、电力、雨水、污水、供热、有线电视等管线工程
(1)项目批准计划、相关纪要文件
(2)《市政工程规划设计条件通知单》、《市政工程设计方案审核意见单》
(3)管线工程施工设计图二份(目录、说明、平面图、纵横断面图、大样图等。管线平面设计图比例应为1:1000,图上应标明工程范围内的地上、地下管线、绿化、构筑物、建筑物,管线穿越的道路交叉口、桥梁、河道、隧道、铁路等设施的最新现状资料和与拟建工程的相关尺寸)。管线隧道、超高压输电线路塔架、特殊管道的管架,应加送构筑物结构图、架型设计图和基础图各二份;
(4)符合唐山市管线设计数据交换标准的CAD DWG格式设计文件一套
           (5)《市政工程规划设计条件通知单》、《市政工程设计方案审核意见单》要求的其它有关资料。
l         原管位延长且不穿越交叉口的管线工程、用地内部管线及各类管线接口
(1)申请说明
(2)管线设计施工图二份
(3)若穿越道路红线外其它用地地块,需其他用地单位同意埋设的证明一份
(4)符合唐山市管线设计数据交换标准的CAD DWG格式设计文件一套或设计文件的CAD DWG格式电子数据一套
送审的设计方案图纸,应符合规范化要求,图纸需有设计单位图签、设计单位资格证书编号、设计人、校对人、审核人签名、有关部门颁发的设计出图专用章。
2、承办要求及办理期限
(1)、报建大厅“窗口”部门审查、核收建设单位报送的有关申请文件、图纸和资料;
对于符合办理条件的,报建大厅“窗口”予以受理并发给建设单位立案回执;对于不符合办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通知建设单位补送有关文件、图纸和资料。审核时间应从补齐之日算起;
(2)、经审核同意的,发给建设单位下列审批文件:
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代用证)》1份;《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政)通知单》一份
②盖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准图纸章”的市政设计图1套;
③《唐山市建筑工程规划批后管理跟踪表》(以下简称《跟踪表》),告知建设单位我局进行批后管理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建设、施工、设计单位应按要求如实填写《跟踪表》。
经审核,施工图不符合审定的设计方案和《建筑工程规划设计要求通知书》要求的,则退回施工图,建设单位应修改后再次送审施工图。
(3)、建设单位送齐应提交文件资料,报建大厅“窗口”予以受理并发给建设单位立案回执后,在法定工作日十天内审核完毕,发给建设单位审批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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