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培训学习问答
第一章 总 则
一、公务员法的立法目的是什么?
答:根据公务员法第1条的规定,公务员法的立法目的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一)规范公务员的管理;
(二)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对公务员的监督;
(四)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
(五)促进勤政廉政;
(六)提高工作效能。
二、公务员法的立法依据是什么?
答:公务员法的立法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什么是公务员?
答:根据公务员法第2条规定,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四、是否属于公务员必须符合哪些条件?
答: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是否属于公务员,必须符合三个条件:一是依法履行公职;二是纳入国家行政编制;三是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
五、公务员法的内容主要有哪些?
答:公务员法的内容主要是三个方面:一是公务员的义务、纪律和监督;二是公务员的权利及保障;三是公务员的管理制度,包括公务员管理的各个环节,如职务与级别、录用考核、职务升降和任免、培训等。
六、公务员制度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答:根据公务员法第4条的规定,公务员制度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贯彻中国共产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七、公务员法立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答: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公务员法立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有六项:
(一)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的原则;
(四)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注重工作实绩;
(五)国家对公务员实行分类管理的原则;
(六)公务员依法履行职务的行为受法律保护的原则。
八、公务员的主管部门有哪些?
答:公务员的主管部门是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部门,组织部门和人事部门按照分工,共同负责公务员的综合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