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公务员的条件、义务与权利
九、公务员应当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答:根据公务员法第11条规定,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满十八周岁;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公务员应当履行哪些义务?
答:根据公务员法第12条规定,公务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
(四)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五)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六)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七)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
(八)清正廉洁,公道正派;
(九)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十一、公务员享有哪些权利?
答:根据公务员法第13条规定,公务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
(二)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
(三)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
(四)参加培训;
(五)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
(六)提出申诉和控告;
(七)申请辞职;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三章 职务与级别
十二、公务员职位一般分为哪几个类别?
答: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三大类别。
十三、公务员职务分为哪几大类型?
答:根据公务员是否承担领导职责,公务员法将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两大类型。
十四、领导职务分为哪几个层次?
答:公务员法把领导职务分为十个层次,即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十五、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务分为哪几个层次?
答:公务员法把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务分为八个层次,即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十六、机关设置公务员职位的依据是什么?
答:机关设置公务员职位的依据是四大要素:一是职能。机关的职能要分解落实到各个职位上去,这样就赋予每个公务员具体的工作职责与工作任务。二是规格。机构规格限定了职位的最高职务层次。三是编制限额。编制限额决定了职位数量,编制数量就是职位数量。四是职数以及结构比例。职数是指某一职务的具体数量,结构比例是指各层次职务的结构比例,包括领导职务与非领导职务的结构比例。
十七、职位设置的最终要求是什么?
答: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职位设置的最终要求,一是确定各具体职位的工作职责,明确具体工作任务,落实岗位责任;二是确定任职资格条件,明确具备何种资格的人才能担负该职位的职责。
十八、确定公务员工资及其他待遇的依据是什么?
答:公务员的职务与级别是确定公务员工资及其他待遇的依据。
十九、公务员的级别如何确定?
答:公务员的级别根据四大要素确定:(1)所任职务;(2)德才表现;(3)工作实绩;(4)资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