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搜索
设置首页
加入收藏
首 页  |规划委员会| |政务公开| |规划动态| |局内新闻|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 |政策法规| |规划公示| |招标信息方案征集| |公众参与|
· 诚聘英才
· 唐山市城乡规划委员会非公务委员
 
 
· 雷克萨斯专卖店
· 博峰房地产-亨润世家
· 长宁道开闭站电源线路工程
· 兴旺商业楼
· 文化路商业楼
· 供电公司工会机电安装工程队 长宁
 
 
 
 
主要职能

发布时间:2005-4-28   人气:5383   来源:   作者: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关于城乡规划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2、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城乡发展战略及城乡规划的方针、法规、规章。
3、受市政府委托,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负责市政府交办的城市各项规划的审查报批工作。
4、负责城市建设的规划审批管理。对城市规划区内建设工程选址和布局进行规划管理,核发选址意见书;对城市规划区内建设用地进行规划管理,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对城市规划区内各项建设进行规划管理,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负责城市建设的规划批后管理。对已批准建设项目的实施进行跟踪管理,对建设工程进行规划竣工验收。
6、指导各县(市)城市、集镇和村庄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负责各县(市)行政区域内限额以上重要建设工程的选址.
7、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规划编制行业资质、注册规划师执业资格和市场管理。
8、承担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9、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上一篇 / 下一篇
正在加载评论,请稍候…
 
☆建议使用:1024×68 分辨率   Internet Explorer V5.0 友情连接
Copyright@2004-2008 www.tsghj.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唐山市规划局 冀ICP备05011303